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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2021年03月22日 08:10  

根据《黑龙江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085400)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生为本、以人为本的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考生服务。

(二)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准确执行复试录取政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导师组

(三)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组

三、调剂分数线

电子信息(085400)专业调剂分数线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地区要求。

四、调剂要求

申请调剂电子信息(085400)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按教育部规定,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参加调剂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原则上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6)其他要求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有关要求执行。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申请调剂电子信息(0854-01)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4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复试资格审查

(一)审查内容

1.考生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考生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及其相关材料。

(1)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证明者不予复试。

(2)应届考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审查形式

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复试过程要加强过程监管,通过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考生作弊,招生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应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收取考生以上材料的原件彩色电子版扫描件,同时提供考生本人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同框的照片等其他实证材料。

(三)其它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等项目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要在复试资格审查前主动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相应电子彩色扫描版证明材料供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考生入学3个月内,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将再次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形式、内容与命题

(一)复试形式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进行,采用“腾讯会议”平台进行,“钉钉”作为备用平台。

考生复试时需要1台主设备和1台副设备,设备可以用手机、平板或电脑。主设备用于近距离视频复试,副设备用于监控复试场所。采用双机位模式:第一台设备拍摄考生正面,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第二台设备拍摄考生背面,保证考生头肩部、及第一台设备的全部屏幕出现在视频画面中。

手机、平板或电脑应具有视频通话功能,声音外放正常。电脑应运行流畅,自带或配有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

复试期间不要使用耳机。一般笔记本电脑或手机都自带麦克风和扬声器。如果是台式机,一般网络摄像头都带有麦克风功能,需另配扬声器(如音箱)。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两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

包括语言及逻辑表达能力1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1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2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举止、表达、礼仪、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力口语的水平情况,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情况。

2.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60分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科研成果、科研创新及获奖等情况,考核考生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应用能力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专业课复试科目见“黑龙江科技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gs.usth.edu.cn/info/1018/86934.htm),复试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课考试大纲”(网址http://gs.usth.edu.cn/info/1018/86935.htm)。

(三)复试命题

1.由学院党政联系会确认命题教师,与命题教师签订保密协议书和承诺书。强化保密责任,命题后试题按机密级事项管理,答题后试题按秘密级事项管理,严禁泄题和考前辅导。

2.围绕考试大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建立能够由考生进行随机抽取的题库,题库要保证试题充足,学生抽题不重复。

七、复试时间安排

1. 2021322日前完成会场准备和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不现场集中进行,但是面试组成员和工作人员需到校进行集中复试工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并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这一工作要求,作好以下工作。

(1)疫情防控组负责建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组织进校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并进行记录。

(2)作好复试工作场所消毒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复试工作场所的消毒管理执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疫情防控组联系学校卫生防疫中心,领取消毒药品、消毒用具和防护用具,并接受由学校卫生防疫中心负责技术指导的喷施消毒工作培训。

(3)落实好面试地点。提前到会场布置面试成员座位,间距至少1.5m以上。

2.325日前完成对平台的测试工作。

(1)复试组对平台进行测试使用,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并发布《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复试工作指南》。

(2)复试平台采取一用一备,主平台出现问题时立即启动备用平台。备用平台不顺畅时,采取微信视频,直至采取电话面试的形式,但要做好全程录音。

(3)主平台出现问题时,如果时间较短,恢复正常后,可以继续面试,扣除平台故障时间。网络故障时间较长不能修复的,通过电话告知学生更改面试时间,以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3.调剂系统开通后1-2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调剂系统开通后1-2日考生需提交电子版PDF的材料,主要包括: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考生手持身份证照片和免冠寸照;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个人简历(个人基本信息,本科毕业院校、专业,科技活动及实习经历,外语水平,初试成绩等)。

邮箱:15385444@qq.com

3.资格审查完成后,开始研究生复试工作

1)疫情防控组

(1)7:00到会场进行消杀通风,布置面试成员座位符合要求,间距至少1.5m以上。

(2)对面试成员进行两次测温,全程佩戴口罩,温度异常立即上报。

(3)作好每日晨检记录表书写和汇总,若出现人员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相应处理工作。

(4)加强复试工作人员日常宣传教育。复试期间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咳嗽礼仪等防控措施。加强工作人员入门体温登记检测,实行午餐分时分餐制,每日开窗通风最少三次,每次时间不小于30分钟;复试场所每室不超过8人,且在保证复试效果的前提下保持最大安全工作距离。

2)面试导师组

(1)8:30,复试考生先进入预备会议室,随机抽取面试顺序,复试考题以及面试专家组。

(2)9:00,综合面试。

请考生在候场室等候,主持人允许再进入考场,具体流程为:

身份验证(手持身份证、准考证)→宣读承诺书→自我介绍3-5分钟(包括个人学习情况、实践活动与获奖、学术成果、特长爱好、人际关系、对报考专业的科研了解情况等)→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面试过程中进行,以回答英文提问的方式考核,主要考核专业英语听说能力)→回答专业课问题→面试老师随机提问。

现场应急联系电话15245020228,在候场室等候,联系每个面试小组的工作人员。

八、有关要求

1.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学院招生工作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后的试题属于秘密级,考生不能随意泄露,不能对复试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4.考生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拟录取公示后方可录取。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学院网络远程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各学院纪检监察员对复试工作进行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内容,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五)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8036418

邮箱:hkdyzb@126.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成绩计算及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7:3比例加权计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分×30%

复试成绩(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拟录取公示后方可录取。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黑龙江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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