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相关通知要求,加大对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截止2015年12月,省财政厅拨付的项目经费存在被收回的风险,结余的项目经费将不再划拨。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合理、合规的按照项目经费预算抓紧时间使用项目经费,务必做好提前量,以免因项目经费问题影响项目进展。
特提示!
相关事宜请咨询财务处、科技处。
联系人:刘春丽 刘振文
电话:88036658 88036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