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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7年度第二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7年04月05日 10:35 科研秘书 

各系、科室,各位教师:

根据煤炭工业协会《关于征集2017年第二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煤协会科技函〔2017〕30号)要求,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鼓励企业成为制定标准的主体,提高标准的适用性。

(二)坚持国际化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步伐。

(三)坚持标准化改革创新原则。鼓励标准制定与煤炭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活动紧密结合,优化标准体系结构,从源头上提升煤炭领域标准质量和水平。

二、征集重点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3号)关于“2016年将全面开展强制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整合精简工作”的要求,本次征集不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提出基础通用、与强标配套的项目,减少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数,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具体支持项目包括:

1.优先支持经2016年集中复审确认,需要修订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

2.采用ISO、IEC等国际标准,或国际国内统筹推进的标准。

3.列入煤炭产业政策、煤炭工业科技规划、煤炭工业重大专项等国家支持发展的重要标准;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项目和化解产能过剩标准支撑工程项目优先支持。

4.《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的节能减排、基本公共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和装备升级、现代物流等领域标准;

5.煤炭资源评价与综合利用、煤炭采掘与洗选加工重大装备、煤矿重大灾害防治与职业病防治、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与应急救援的标准项目。

6.基础术语、图形符号、统计方法、分类编码等标准,通用方法、通用技术和通用管理(含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跨行业跨领域使用的基础件、原材料、设备等产品标准,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产品标准。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请于4月8日前将标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到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55018900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标准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议表(简表)(附件1)、项目建议书(附件2)和标准草案。

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时,项目的预研情况应当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详细说明;技术委员会委员表决情况,技术标准专项、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及其他科技计划支持的国家标准研制项目,国家标准复审确认的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及各类标准专项规划提出的项目,应当在备注栏中一并予以说明。

(三)如果申报标准计划项目涉及或可能涉及专利,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需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附件3)要求,提供有关专利信息及相应证明和专利实施许可等材料,并在项目建议书的备注栏中重点申明。

四、相关事宜请咨询科技处

联系人:刘振文

联系电话:88036771

附件1:项目建议表

附件2:项目建议书

附件3:国家标准设计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

科技处

2017年4月5日

上一条: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征集煤炭行业两化深度融合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