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省科学基金工作继续按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以培养科技创新和领军人才为核心,以服务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为方向,鼓励和推动高校、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开展自然科学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我省产业发展中关键性技术问题的科学研究,形成一批创新性科研成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省科学基金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http://219.147.168.104/)申报。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起至9月22日16:00止。因省自然科学基金实行限额申报,2017年9月23日起至9月30日,科技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公示等工作,在此期间不再受理项目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我校项目申报日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培养资助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创新创业人才。高校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职专业技术职称;科研院所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和副高职专业技术职称;企业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和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工作经历;年龄在2018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1.支持与大力发展“大智移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云计算、机器人、重型数控机床、石墨新材料、高端石化、清洁能源装备、生物医药七大产业集群相关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聚焦我省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瞄准国内外科学前沿,对我省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特别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能源装备等领域有重大创新的技术问题开展研究。紧紧围绕我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优先支持创办、领办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申报的应用研究,优先支持科技人员和科技企业联合申报的应用研究,并要求完成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转化和省内产业化前景。
2.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2018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1.支持科技人员从事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尤其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的前沿性、创新性应用基础研究。
2.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2018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重在激励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助力其成长为各研究领域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
2.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者男性年龄在2018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
1.支持在国外已有较好研究基础,回到我省工作的科技人员,围绕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基础科学问题自主选择,促进留学归国科技人员的成长,吸引海外人才,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
2.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按2018年1月1日计算,在国外留学或访问1年以上,归国时间不超过3年,并能提供出国证明原件,年龄未满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支持原则
根据《黑龙江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要求,面向我省科技创新重大需求,结合我省自身优势领域,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创新创业人才,瞄准世界科学前沿,鼓励自由探索,加强重大科学问题研究,支持科研人员攀登科学高峰,潜心突破原始创新“最后一公里”,增强创新驱动源头供给。
三、申报方式
省科学基金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在线申报,不需要提供纸质申请书。
申报网址:http://219.147.168.104/Kjpt/platform/homePage.htm。
四、有关要求
1.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2018年可申报项目类别和指标详见下表。
序号 |
计划类别 |
项目类别 |
限定推荐数 |
1 |
省科学基金 |
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
2 |
2 |
省科学基金 |
省留学归国人员科学基金 |
3 |
3 |
省科学基金 |
省青年科学基金 |
12 |
4 |
省科学基金 |
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
24 |
5 |
省科学基金 |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
2 |
2. 为了充分发挥省科学基金的育苗和引导作用,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项省科学基金项目。正在承担省级科技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各类基金项目;承担过省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归国人员基金只能承担一次,承担面上项目不得超过2次,面上项目结题后必须间隔1年申报(2016年9月30日之后结题不可申报)。申请人的课题连续二年申报省科学基金没有立项,应间隔一年申报(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除外)。对没有按计划任务书签订的验收日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受理申报
3. 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申请经费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5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0万元,面上项目6万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万元,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6万元。
注:上报的电子版申请书内容必须与在线申报的申请书完全一致,否则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五、几点说明:
1、因省自然科学基金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时间较科技厅通知的时间有所提前。请各位老师多多理解,积极配合;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2、科技处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等工作,请各位申请人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在项目申报期间尽量不要离开哈市,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联系到本人。
3、网络在线录入系统,需要申请人自行注册(已注册的直接登录),成功登录后录入申请,附表需要同时上传。
4、项目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5、按照我校“国家自然基金和省自然基金联动申报”的要求予以推荐申报,对上一年度国家基金初评,评审意见良好但未获得国家基金资助的项目,分层次、择优优先推荐申报(除“二停一”及超项限制外)。
6、不明事项,请咨询综合办科研秘书。联系电话:8803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