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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4日 13:05  


各科研实验室、电子技术研究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安全检查的要求,做到认真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盯紧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科研环境,现决定组织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学院自查

学院于1226日前完成自纠自查工作。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存储、使用、操作易燃易爆气体和危化品等;实验室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源线路、违章操作、电气线路老化、违规用火用电和室内吸烟等安全隐患;寒假期间实验室的人员和安全管理工作等情况。

二、科技处检查

1227日,科技处对科研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并重点检查各学院寒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安全隐患防范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的重大必要性,做到深入排查,查找一处,整改一处,巩固一处,确保科研实验室安全。



综合办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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