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弘扬科学精神,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现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专门组织一次学习讨论活动,向本单位教师重申和明确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并结合“五不准”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共同捍卫学术尊严,维护良好学风。
20151218 关于转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