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科室、中心:
根据学校转发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省第十二届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请各部门按照《通知》中的评选条件,面向全校范围内推荐一名职工参加评选。
请各部门将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于2017年3月1日上午12:00前上报至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