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高等学校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第二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二、 教学计划管理
第三条 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即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第四条 教学计划的实施安排:
1、由教务科编制分学年、分学期的开课计划,落实每学期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考核方式等;
2、由各教研室编制单项教学环节组织计划,如实验教学安排计划、实习计划等;有教务科统一安排实践教学计划;
3、审定后的教学计划所列各门课程、环节的名称、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考试或考查)、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三、 教学运行管理
第五条 在教学管理中,教学运行管理是按教学计划实施对教学活动的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它包括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以校、院教学管理部门为主体进行的教学行政管理。其基本点是全校协同,上下协调,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和各项制度,保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
第六条 制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时分配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每门课程均应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应当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第七条 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院教学组织的任务是:
1、选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新开课或开新课教师必须经过所开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建立教师试讲制度;
2、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讨论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编制授课计划和教案;
3、组织任课教师研究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教学,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的训练;积极发展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效益。
第八条 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
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都要制订教学大纲和指导书,严格考核。毕业设计要符合教学要求并尽可能结合实际任务进行,要保证足够的时间。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应尽可能建立保证完成各类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践基地。
第九条 日常教学管理。要制订并严格执行学期开课计划、课表,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稳定。对这两项文件的执行情况要记录在案。在实施过程中,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和课表变更的审批,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第十条 学籍管理。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的检查、考核与管理。在日常学籍管理中应重点管好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生的学籍异动工作,做到完整、准确、规范、及时。
第十一条 教学档案管理。教学档案内容一般包括:基本教学文件、计划、总结和检查档案、教学质量监控档案、青年教师培养档案、考试管理及成绩管理档案、实习资料管理档案、教学比赛档案、图书资料档案、学生学籍档案等。教务科在做好其他工作的同时,每年进行档案的分类归档。
第十二条 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具体程序为:学生到班主任处领取并认真填写电信学院正规请假表(一式三份),依次经班主任、教务科、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署意见(在教学副院长不在时由副书记代签)。并送教务科、学生科各一份存根,学生本人留一份后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