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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15年02月18日 13:39 uai 

在哈中直、省属各企事业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2015年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产业政策和我市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方向;
  (二)属于下列科技成果之一:
  1、在哈行政区域内转化, 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2、在哈中省直市属单位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通过省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授权机构主持(组织)验收、鉴定的科技成果;
  3、具有省级以上认定的行业证书(新药、医疗器械、品种审定、专利等)、重点新产品证书,并在市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科技成果;
  4、鉴定或验收一年以上,并有采纳应用证明的软科学成果;
  5、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一年以上,并有被引用或收录证明的理论研究科技成果。

(三)科技成果完成时间应在2012年1月1日-2015年4月30日前。
  二、申报方法
  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分为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两部分,具体申报方法如下:
  (一)网上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hrbinfo.gov.cn/),进入“哈尔滨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97.251.242:8033/)进入“科技奖励系统”申报,填报完成后提交,用单位帐号登陆审核。具体申报及填写要求如下:
  1、已注册开通的申报单位,使用原用户名登陆申报。
  2、新用户必须进行网上注册,先进行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开通后进行申报人注册。注册成功后,用申报人帐号登陆填报,单位帐号登陆审核。
  3、根据填报要求在线填报《推荐书》。
  4、上传申报项目相关附件材料:
  (1)研制报告的电子文档;
  (2)省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授权机构主持(组织)验收、鉴定科技成果的验收证书(鉴定证书)的原件扫描文件,或申报项目所取得的具有省级以上认定的行业证书、重点新产品证书、专利证书原件扫描文件(同时上传科技成果登记表);
  (3)检测报告或用户意见的原件扫描文件。
  以论文、专著(适用于软科学及医学科技成果)为申报项目的,需上传发表论文刊物的封皮、目录和正文,或上传正式出版著作的封皮、目录和版权页等原件扫描文件作为附件。
  5、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按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申报。
  (二)纸质申报材料
  1、通过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网上审核后,申报单位运用《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功能,打印《推荐书》一式1份,《推荐书》上必须加盖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
  2、相关附件材料(A4纸不超过20页)。
  (1)研制报告;
  (2)省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授权机构主持(组织)验收、鉴定科技成果的验收证书(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申报项目所取得的具有省级以上认定的行业证书、重点新产品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用户意见(原件加盖公章,最多3个不同的用户);
  (5)直、间接经济效益的填写时间为2012年—2015年的数据(详见填写说明);
  (6)间接经济效益证明(加盖应用研究单位公章,最多3个附件);
  (7)论文、专著(适用于软科学及医学科技成果),最多附5篇论文、专著。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附刊物封皮、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正式出版的著作,附封皮、目录和版权页的复印件。
  3、所有申报材料装订顺序,按声明函、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合订成册(A4直接竖装,不另加封面,不用塑料封皮)一式1份,并携带相关附件材料的原件,报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审核。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的相关原件返还。
  (三)、申报时间: 2015年1月9日——4月28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引进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