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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哈尔滨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7年03月01日 10:32  

为进一步加强哈尔滨市应用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和经验,全面了解市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13-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对本区域或本单位所承担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合同到期的项目尽快准备验收(已完成验收或结题的项目单位,可以不填写)。

二、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准确填写项目有关信息,提供齐全的附件材料。

三、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做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不填报项目执行情况的单位,将减少项目申报单位的推荐名额或取消其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四、填报流程

1.市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等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项目申报人登录“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97.251.242:8033/)”,进入“计划项目系统”(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和研发机构项目,进入“企业技术中心”系统),在线填报《2016年哈尔滨市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填写无误后提交,科技处审核通过,完成网上系统申报,待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打印纸件材料2份(正反面打印)报送到科技处。

2. 区、县(市)重大攻关、对外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等未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采取纸件填报的方式。项目负责人填写《2016年哈尔滨市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年报)》(附件2),会同相关附件纸件材料2份报送到科技处

五、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于2017年3月24日前完成网上提交科技处将进行审核。市科技局将对各项目单位重点项目进行抽查。财务处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项目中期检查将每年开展一次,并将项目执行情况作为以后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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